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属于企业在职参保职工的;
②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③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④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应为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且为正常缴费状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合同制工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不在我市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范围。会计、法律、建造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均不在我市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教师资格证也不在补贴范围内。)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是1000元、1500元、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有以下四种申请方式:
第一种,网上办。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个人办事”专栏选择 “技能提升补贴”在线申领。
第二种,微信办。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的“个人办理服务”内的“就业创业”专栏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办理。
第三种,手机APP办。通过登录“北京人社”官方APP,在“我要办”的“就业创业”栏目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在线申领。
第四种,现场办。如果无法通过互联网渠道申领补贴的人员,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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