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救火时不救火却拍照的消防员
消防员救火时不救火却拍照的消防员
为何有的消防员不去救火去拍照?有种岗位叫火场文书
12月3日下午,廊坊市广阳区某小区地下室起火,当地消防战士前往现场救援。扑救期间,一名负责拍照的消防战士因没有加入扑救,被围观者指责、谩骂不说,还遭到李某等4人殴打。目前,李某等4人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打人者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但事后也有不少市民对被打消防战士的行为表示不解,“为什么不去救火而是忙着拍照?”12月12日,现代快报 (微博)记者采访了南京消防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每个消防中队都有一个专门的工作岗位,叫做“火场文书”。他们是消防中队的“活地图”,也是每起火灾救援的记录者,尽管不直接救火,但他们从事的工作更为重要,往往冲在火灾现场的最前沿。
记录影像资料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一起火灾成功扑救后,参与救援的消防战士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而通讯员的工作却没有结束。“他们还需要将拍摄的影像资料、照片上传到消防内部的平台,并写明火灾救援情况等。”梅亮说,很多大型火灾在扑救过程中,媒体是不允许进入火场内部的,而我们对外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所用的视频、照片,都是通讯员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
目前,除了消防救援,针对火灾、事故救援都需要摄影摄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交警、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画面进行拍摄。这一方面是对执法者的约束,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固定证据,让违法者在证据面前接受处罚时心服口服。
2016年7月1日,中国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6种执法现场应该进行视、音频的记录。包括:1.接到报警或110指令后处警;2.当场盘问、检查;3.对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4.行政、刑事案件中,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5.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6.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对此,相关专家表示,无论是火灾救援现场,还是职能部门执法,影像资料的记录最终也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而消防战士是重大火灾、灾害事故中的逆行者,他们更应该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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