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切换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昌平学校有限公司!

行业资讯

所在位置:首页 > 学校公告 > 行业资讯
房主烧香引发火灾 应加强自我消防学习
  2月26日下午,扬州高邮市一居民新房开工装修,房主烧香不慎引发火灾,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迅速赶到进行处置。

  当天下午2点05分左右,该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内一户居民家中起火,敲门无人应答。民警赶赴现场,先疏散周边群众,并立即通知开锁公司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锁,消防队员也随即赶到,很快阳台上的明火被扑灭。

  很快,房主人被找到。据房主刘某称,当天是新房装修开工,传统习俗开工时要烧香,于是点香后就走了,估计是斗香在燃烧过程中将阳台上的物品点燃引发火灾。幸亏邻居及时发现报了警,民警和消防队员紧急处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提醒广大居民,家中点香时最好有人看护,无人在家必须熄灭香火,以防发生火灾。

北京市昌平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声明:文章来源网络,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清大东方 更多
Copyright @ 1996--2010 北京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昌平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22308号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中控,消防中控本,消防中控证,消防中控员,消防中控培训,消防中控上岗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村宏福创业园17号C座 邮编:102209 E_mail:qddfxf119@163.com
招生热线:010-81788075 监督电话:010-81788553
教务处电话: 010-81789119(成绩、请假、考试等咨询) 清华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