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东方消防中控建议广大群众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占用消防车通道;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没有可燃物;不用易燃物装饰电动车。
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在较大规模的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张贴安全提示公告。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车主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使,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