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夜间营业场所“八项制度”
消防安全:夜间营业场所“八项制度”
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各夜间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八项制度”:
一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冷烟火;
二是不得使用氢气球、塑料圣诞树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装饰;
三是严禁超员经营,KTV、网吧、游戏厅等歌舞娱乐场所都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标准从严核定人数;
四是严禁营业期间施工改造;
五是严禁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六是保证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有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人员现场驻守;
七是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
八是确保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安和消防部门将会依法从严处理,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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