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支近代消防队
中国第一支近代消防队
由于租界的开辟,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外国的银行、洋行、公司纷至沓来,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中外巨商豪门竞相购地造房,洋楼耸立在交错的街道上,中式的砖木结构楼房相杂其间,鳞次栉比,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1852年,有两家洋行为自保,设立了2支义勇消防队。
1856年,公共租界从国外进口手揿泵和机械消防装备。
1865年,工部局开始和保险商洽谈组织消防队。租界内救火人员和消防器材大都属于各洋行和火险公司。
1866年5月28日,工部局董事小海斯向董事会递交了一份“建议成立火政处(即水龙公所)的计划”,工部局董事会采纳了该建议。
1866年7月20日成立了上海第一泵浦车队(The Shanghai Fire Engine Company No.1),正式注册的外籍队员60名,本地队员40名。
这是我国土地上出现的第一支近代消防队。8月初,虹口第二救火泵浦车队继之建立。8月17日《字林西报》刊登了公共租界工部局小海斯的信,宣告了公共租界工部局火政处的成立,下属第一、第二泵浦车队外,还有一个钩梯救火队。小海斯成为火政处首任总机师。
火政处的人员组成为:总机师(火政处长)、助理机师、救火队(由队长指挥)。处员(各层负责人)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投票通过,确认他们的职位。这是我国城市中出现的第一个消防处。它为上海租界的消防事业奠定了基础,并发挥了重大作用。当时,公共租界、法租界合办消防,由工部局火政处负责公共租界、法租界消防队伍的管理及两租界内消防事务。
在1863年至1869年5月间,法租界并无消防机构,仅有一架手抽水龙机,遇火警由巡捕临时召集苦力帮助救火。1866年至1867年间,法租界巡捕房总巡鉴于界内小偷猖獗,巡捕很难兼顾治安与救火,要求公董局改善设备,组织一支消防队。公董局接受了这个请求,于1869年5月17日组成了由29人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制定了消防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加入公共租界火政处。
租界大部分消防队员为外籍侨民,他们列入工部局人员名册,但不领取薪水,属义务性质,负责火政处工作的总机师和区机师(火政分处处长)也如此。华籍消防队员为雇佣制,白天或黑夜出动一次每人领取200文报酬,整夜工作的300文。工部局向消防队提供钩梯、斧头及制服。消防费用除工部局拨款外,大部分由各保险公司和其他中外商家捐助。
上海道台从1867年开始每年捐银400两给火政处,直至1902年。华商会馆、公所也捐银给予支持。1868年,火政处设立第一(原美租界)、第二(原英租界)、第三(原法租界)3个火政区。随着租界的扩大,火政区也逐渐增多。由于火政处迅速发展,为确保有效管理,公董局和工部局建议成立火政委员会,代表几方面的利益,监督该处的具体事务,并向保险公司筹集经费。当时的华商同业公会每年向火政委员会捐助白银1500两,并供给华籍队员制服,制服上印有所属同业会名称的中英文标志及工部局印章。发生火灾时,穿制服的人准予进入火灾现场,以便协助救火,抢救财物。
北京市昌平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声明:文章来源网络,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