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切换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昌平学校有限公司!

消防科普

所在位置:首页 > 消防科普
消防法规:社会福利院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消防法规:社会福利院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社会福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落实每日防火巡查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养老机构还应当组织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两次,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有无玩火、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烛、煤炉时是否落实防护措施;

  (二)有无违规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遮挡、损坏;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北京市昌平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声明:文章来源网络,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1996--2010 北京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昌平学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22308号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中控,消防中控本,消防中控证,消防中控员,消防中控培训,消防中控上岗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村宏福创业园17号C座 邮编:102209 E_mail:qddfxf119@163.com
招生热线:010-81788075 监督电话:010-81788553
教务处电话: 010-81789119(成绩、请假、考试等咨询) 清华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