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追责21人。
啥子情况,得看看。
一、追的是谁?
1、杜志勇,大兴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安全工作。
2、郑亚君,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
3、司文韬,大兴区西红门镇镇长。
4、李建华,大兴区西红门镇安全科科长。
5、马庆立,大兴区西红门镇安全科检查三队队长。
6、杨学叡,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委员,分管安全工作。
7、刘庆楠,大兴区西红门镇社保所所长。
8、马连义,大兴区西红门镇镇长助理。
9、郑淑芝,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10、杨占林,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原党支部书记。
11、孙志远,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党支部副书记。
12、郑宝良,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村委委员兼村安全员。
13、马全新,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村委委员。
二、怎么追的?
1、对杜志勇,郑亚君,司文韬,立案调查,暂停职务。
2、对李建华等10人,立案查处。
三、谁追的?
杜志勇,由市纪委、市监委追究。
其他人,大兴区纪委、区监委追究。
特别注意的是,有一个新的机构:监委,即监察委员会。
背景资料:监察委员会
根据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拟定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机关组建起来的国家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决定》指出,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四、还没有完呢
市纪委、市监委还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对其他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五、刑事责任目前在追8人
昨天,大兴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进行审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六、区长,辞职了
昨天上午,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接受崔志成辞去大兴区区长职务请求。
七、应该上上消防课了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87号文件《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重点消防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须经消防培训。
……
总之,消防法律,防火知识,消防管理,灭火作战,这些,还是学学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