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一个亿万富翁,你舍得每天从自己的金库里提取400万元人民币当众焚毁吗?——我想,你肯定不会,否则,这个亿万富翁用不了几天,便会从大富翁变成一个穷光蛋!但是,日常生活中却偏偏有这一种我们视而不见,但却千真万确存在的怪事:每天,中国都有400万元被焚毁!
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1997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40028起,死亡2722人,伤4930人,直接财产损失15.4亿元。也就是说,中国每天都有427万元被烧掉。
1998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42326起,死亡2389人,伤4905人,直接财产损失14.4亿元,同样,每天都有400万元被烧毁。
1999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79755起,死亡2744人,伤4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4.33亿元。全国每天也有近400万元被烧掉。
这些每天白白烧掉的400万元,如果用来投资开发中国的西北地区,不知可以产生多么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果用来扶贫或解决城镇失业下岗的职工,每天的400万元就等于每天可以建造一座中小型的生产企业,不知解决了多少失业人员的饭碗问题;假如将这些400万元用来资助希望工程的话,它的作用几乎可以每天解决100多间希望小学的建造……当然,这些都不过是假设,需要说明的是,尽管400万元的作用如此巨大,但每天,中国却有人把这400万元付之一炬。
这此把400万元付之一炬的人有:“三资”企业的老板、各级领导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对火灾隐患视若无睹的个别公民……
有人作过统计,自建国以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火灾以每年平均40%的增长率吞噬着人民的生命财产。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严重滞后的公众消防意识(据调查,即使时至今日,仍有相当一部分人把消防看成是与经济发展相矛盾的事物),而这些,正是造成火灾日益疯狂的最大帮凶。
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统计报道:建国以来,我国火灾的年平均损失依次为:
50年代:5000万元;60年代:1.2亿元;70年代:2.5亿元;80年代:3.5亿元;90年代:9.5亿元。其中,1998年为14.4亿元,即每天都有400万元的人民币被焚。
上述数据向人们表明:面对经济建设的飞跃发展,以及火灾越来越严峻的现实,如何建好一支强有力的消防部队,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消防意识,完善社会各部门(特别是生产建设部门)的消防结构,保证《消防法》与各省与之配套的实施《消防法》办法的实施,加强和完善消防法制的建设,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能,加大依法监督的力度,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意识,提高消防执法水平等等,如果都能保证落实的话,这每天400万元的财富就不会白白被火焚掉了。
不管怎样,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各级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办事,只要全社会都参与消防,严格按《消防法》执行,消除火灾隐患,那么,这每天400多万元的财富,就可以从烈火中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