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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科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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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安部令第10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二)消防法律法规;(三)火灾预防知识;(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同制订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积极宣贯  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是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途径。《大纲》作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重要配套文件,针对不同培训对象,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准则,也是相关部门考评培训对象的基本标准。各地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宣部、公安部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公通字[2011]20号)的贯彻实施,积极做好《大纲》宣贯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向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居(村)民委员会和公民宣传《大纲》的作用及主要内容,提高实施《大纲》的自觉性,为贯彻落实《大纲》奠定坚实基础。

二、按纲施训    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写各类消防培训教材,开发有关考试题库时,应当落实《大纲》内容要求,监督、指导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等重点培训内容,其他部门组织的行业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社会单位自行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当与《大纲》相一致。

三、强化落实   各地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确定的职责,依法组织和监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落实《大纲》要求纳入教学体系和有关培训质量评估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大纲》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纳入对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内容,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在贯彻实施《大纲》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有关建议,请及时上报。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制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适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公民日常工作生活消防安全需求,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目的、内容、课时,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大纲》依据相关消防法规,针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等13类人员特点,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素质教育和能力提高,从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和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四个方面,明确了消防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作为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的依据和参考。

《大纲》中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均为基本要求,各地可结合区域实际和行业特点具体实施。对于有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国家已经制定标准或者有关部门已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大纲》在编制过程中也参照了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尽量保持基本一致。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



编制说明 54

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 56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 57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8

四、自动消防系统操作、消防安全监测人员 60

五、建设工程设计人员 62

六、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执业人员 64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66

八、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67

九、消防志愿人员 69

十、保安员 70

十一、社会单位员工 71

十二、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72

十三、居(村)民 74

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


培训对象:各级人民政府(含派出机构)及其部门负责人。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知晓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监管、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检查考评等责任,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工作管理能力。

培训课时:12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2、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3、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4、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重特大火灾主要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规定。

4、掌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内容、要求。

5、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了解消防工作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2、了解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3、了解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的基本要求。

4、掌握政府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任务。

5、掌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6、掌握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7、掌握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职责及要求。

8、掌握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

9、掌握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及程序。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4、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


培训对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基层自治组织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能力。

培训课时:16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2、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3、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4、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社区、农村火灾的主要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和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的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了解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掌握社区、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掌握社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4、掌握社区、农村志愿消防队等群众性自防自救组织建设及管理要求。

5、掌握社区、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6、掌握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重点是居、村民家庭,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小旅馆、小歌厅、小洗浴、小酒吧、小餐馆、小作坊等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检查判定及整改要求)。

7、掌握消防器材设置点的设置要求。

8、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用途及检查、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9、掌握居民、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10、掌握社区、农村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演练要求。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4、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培训课时:32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2、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3、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4、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不同类型社会单位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的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了解消防工作在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掌握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3、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4、掌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职责。

5、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6、掌握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工种、火源、电气、易燃易爆危险品(设备)等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7、掌握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8、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特点、用途及检查、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

9、掌握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岗位自查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10、掌握火灾隐患的判定标准及整改要求。

11、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2、掌握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3、掌握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及演练要求。

14、掌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

15、掌握单位消防档案的内容及管理要求。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四、自动消防系统操作、消防安全监测人员


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从业人员和消防安全监测执业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课时:180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掌握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掌握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爆炸

(1)了解爆炸的种类及特点。(2)了解爆炸的原因、发生条件及危害。

4、电气防火

(1)掌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防火要求。(2)掌握防雷电、防静电和电气防爆的主要措施

5、建筑防火

(1)掌握建筑火灾发展和蔓延的基础知识。(2)掌握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3)掌握防火门、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的基础知识。(4)掌握建筑物防火、防烟分区的基础知识。(5)掌握总平面布局和防火间距等的基础知识。(6)掌握安全出口、疏通道等安全疏散的基础知识。

6、了解电工学、水力学、建筑学、燃烧学、有机化学等有关消防基础学科的常识。

7、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掌握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8、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要求。(2)掌握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9、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不同类型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4、掌握《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5、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安全监测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2、掌握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划分和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以及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电梯等设置、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

3、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及使用范围、主要组件工作原理及主要功能;掌握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及主要功能。

4、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基本组成,了解其设计要求。掌握消防控制室对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电源等控制和显示功能及操作要求。

5、掌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掌握消防控制室的资料管理和信息记录要求。

6、掌握消火栓系统的分类、构成及组件;掌握系统的消防用水量、工作压力要求;掌握系统供水、消防栓、增压措施等设置、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

7、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及其组成、组件工作原理及其特性;掌握系统的设置场所、组件及配件设置、喷头布置及工作压力、供水、操作控制等要求;了解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划分、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等要求;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

8、掌握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类型及其组成、组件工作原理及其特性;掌握系统的设置、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

9、掌握防烟排烟系统的类型及其组成、组件工作原理及其特性;掌握系统的设置、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求。

10、掌握暖通空调的防火要求。

11、掌握灭火器配置设计、配置验收和检查的技术标准要求。

12、掌握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与内容。

13、掌握一般火灾隐患的认定标准与整改要求。

14、掌握引导火灾现场人员疏散逃生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5、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方法。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训练。

4、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操作、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装置操作、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装置操作、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操作、电梯回降控制装置操作、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操作、火灾警报装置控制装置操作、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控制装置操作等消防控制室监控装置操作训练。

5、引导火灾现场人员疏散逃生训练。


五、建设工程设计人员


培训对象: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水平。

培训课时:80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掌握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掌握火灾发生的原因。(3)掌握防火的基本原理。(4)掌握火灾蔓延的途径。(5)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

3、爆炸

(1)了解爆炸的种类及特点。(2)了解爆炸的原因、发生条件及危害。

4、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

(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5、电气防火

(1)掌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防火要求。(2)掌握防雷电、防静电和电气防爆的主要措施。

6、建筑防火

(1)掌握建筑火灾发展和蔓延的基础知识。(2)掌握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掌握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4)掌握防火门、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的基础知识。(5)掌握建筑物防火、防烟分区的基础知识。(6)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安全疏散的基础知识。

7、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要求。(2)掌握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8、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掌握不同类型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设计责任的规定。

4、掌握《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城乡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道的规划要求;掌握易燃易爆场所总平面布局设置要求。

2、掌握工业和民用建筑有关总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划分、安全疏散、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暖通空调、电气等设计的防火要求。

3、掌握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分类和燃烧性能分级及其通用要求;掌握内装修的防火设计要求。

4、掌握建筑外墙保温、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5、掌握建筑防爆的设计要求。

6、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火灾探测器选型及设置、系统供电和布线设计要求。

7、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和管道布置要求,掌握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和系统供水要求。

8、掌握不同场所水雾喷头型号选择的要求;掌握水喷雾系统设计喷雾强度及持续喷雾时间的要求

9、掌握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应用方式和设计用量的要求;掌握全淹没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10、掌握灭火器配置设计、配置验收和检查技术标准要求。

11、掌握飞机库、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汽车加油加气站、石油库、冷库设计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12、掌握城镇燃气、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石油化工企业、洁净厂房、装卸油品码头等工业企业设计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13、掌握地下建筑和地铁、隧道等交通工程设计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14、掌握输气管道工程、输油管道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15、掌握城市消防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要求。

16、了解消防产品现场检查的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和判定规则。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六、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执业人员


培训对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理、检测、维护保养等执业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监理和维修保养能力和水平。

培训课时:60-80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掌握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掌握火灾发生的原因。(3)掌握防火的基本原理。(4)掌握火灾蔓延的途径。(5)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

3、爆炸

(1)了解爆炸的种类及特点。(2)了解爆炸的原因、发生条件及危害。

4、电气防火

(1)掌握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防火要求。(2)掌握防雷电、防静电和电气防爆的主要措施。

5、建筑防火

(1)掌握建筑火灾发展和蔓延的基础知识。(2)掌握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掌握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建筑物耐火等级基础知识。(4)掌握防火门、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的基础知识。(5)掌握建筑物防火、防烟分区的基础知识。(6)掌握总平面布局和防火间距等基础知识。(7)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安全疏散的基础知识。(8)掌握建筑防烟排烟的基础知识。(9)掌握消防电气的基础知识。(10)掌握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的基础知识。(11)掌握建筑防爆的基础知识。

6、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灭火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7、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要求。(2)掌握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8、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不同类型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消防设施施工、监理、维修保养、检测责任的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2、掌握常用消防检测、维修保养设施器材仪器的种类、工作原理、作用、操作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3、掌握建筑防火分隔物的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4、掌握消火栓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5、掌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6、掌握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7、掌握防烟、排烟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掌握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阀设置、施工验收、维护保养的要求。

8、掌握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设置、施工验收、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要求。

9、掌握灭火器配置设计、验收和检查技术标准要求。

10、掌握输气管道工程、输油管道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防火技术标准要求。

11、掌握城市消防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验收技术标准要求。

12、掌握建筑常用消防产品的种类及性能。

13、掌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的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和判定规则。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消防设施、器材调试、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修保养操作训练。

4、制作消防设施调试、监理、检测、维修保养报告训练。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培训对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销毁的从业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消防安全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的能力。

培训课时:32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爆炸

(1)掌握爆炸的种类及特点。(2)掌握爆炸的原因、发生条件及危害。

4、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掌握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5、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6、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等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编号、标志及火灾危险性。

2、了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要求。

3、了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平面布置、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建筑疏散设施等建筑防火基本常识。

4、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5、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检查、安全装卸和储存要求。

6、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一般配电线路、常用电气设备、防爆电气的防火要求以及静电、雷电防护要求。

7、掌握点火源的种类及控制要求。

8、掌握简易防护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常用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

9、掌握警戒器材和警戒标志使用要求。

10、了解常用堵漏器材、输转器材、洗消器材、侦毒测爆器材的使用方法。

11、了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常用固定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并掌握其操作方法。

12、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处置程序及要求。

13、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中毒预防与现场急救常识。

14、掌握组织、引导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密集场所现场人员安全疏散的方法、程序及要求。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4、扑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初起火灾训练。

5、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训练。

6、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训练。


八、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培训对象:从事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电工、电气焊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提高预防和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培训课时:16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4、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及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5、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掌握电气、电气焊火灾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电工、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职责等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电工、电气焊工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管理要求。

2、掌握《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焊接与切割安全》的相关规定

3、掌握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电气调试、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施工现场照明安装等作业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掌握电工作业、电气焊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掌握动火的分级、固定动火区的划分及动火审批制度的具体要求。

6、掌握电气焊作业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7、掌握各种作业环境下电气焊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后的火灾危险性与防范措施。

8、掌握作业现场火灾处置程序及措施。

9、掌握发生火灾时,电工的应急处置程序。

10、掌握电气防火检查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4、扑救电气、电气焊引发的初起火灾训练。


九、消防志愿人员


培训对象:消防志愿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的志愿消防队队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处置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培训课时:16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4、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5、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掌握不同类别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3、掌握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公民的消防安全法律义务。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消防安全宣传、咨询服务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内容。

2、掌握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3、掌握开展单位、家庭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4、掌握公共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日常维护管理要求。

5、掌握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基本要求。

6、掌握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掌握引导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的方法及要求。

8、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9、掌握发生火灾时的自我防护措施。

10、掌握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

11、志愿消防队员应掌握机动消防泵、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的主要性能、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12、志愿消防队员应掌握扑救一般火灾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4、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训练。


十、保安员


培训对象:保安服务公司和单位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知晓消防工作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

培训课时:32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4、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5、典型火灾案例分析:了解不同类型社会单位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防火检查、巡查、岗位自查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2、掌握各类场所人员疏散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3、掌握初起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4、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

5、掌握灭火器的种类、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设置及日常维护保养要求。

6、掌握消火栓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日常维护保养要求。

7、了解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及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8、了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

9、了解《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等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扑救初起火灾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训练。


十一、社会单位员工


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员工。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提高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及火场疏散逃生能力。

培训课时:8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燃烧

(1)了解燃烧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燃烧的类型和特点。(3)了解燃烧的主要产物及其毒性。(4)了解热传播的途径。

2、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4)了解火灾的危害。(5)了解火灾蔓延的途径。(6)了解不同类别火灾的特点。(7)了解火灾等级划分的标准。

3、火灾扑救

(1)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2)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3)了解冷却、隔离、窒息、抑制等灭火原理。(4)了解常见灭火剂的种类及适用范围。(5)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4、火场疏散逃生

(1)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和要求。(2)了解消防自救呼吸器、救生绳(袋)、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3)掌握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4)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火灾警报装置等常见疏散逃生相关设施的识别。

5、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掌握不同类别火灾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消防法规体系及主要消防法规。

2、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公民消防安全法律义务。

4、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1、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基本方法及要求。

2、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的方法、程序及要求。

3、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法、内容及要求。

(四)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扑救初起火灾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4、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训练。


十二、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教育对象: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教育目的:通过培训,了解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预防意识和火场逃生能力。

大学生教育:

教育课时:1、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2、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3、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了解燃烧的条件。

2、了解火灾的危害。

3、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

4、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5、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6、了解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7、了解常见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8、了解日常生活防火的基本方法。

9、了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常识。

10、掌握一般火灾隐患的查找和整改方法。

11、了解灭火的基本方法。

12、掌握灭火器等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了解室内消火栓等建筑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

14、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高等院校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消防法律义务和禁止性规定。

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3、了解《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4、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演练。


高中、初中、小学生教育:

教育课时:渗透在中小学相关课程中。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了解燃烧的条件。

2、了解火灾的危害。

3、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

4、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5、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6、了解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7、了解常见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8、了解日常生活防火的基本方法。

9、了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常识。

10、了解灭火器等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中、小学校和家庭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消防法律义务和禁止性规定。

(三)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基本方法训练。

3、火场疏散逃生演练。

4、制作家庭安全疏散示意图训练。


学龄前儿童教育:

教育课时:渗透在相关课程中。

(一)了解火灾的危险及危害性。

(二)了解火场疏散逃生的基本常识。

(三)了解玩火、乱动电气设备等行为的危险性。

(四)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十三、居(村)民


教育对象:社区居民、农村村民。

教育目的:通过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

教育课时:4课时。

教育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了解燃烧的条件。

2、了解火灾的危害。

3、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

4、掌握火灾报警的方法、内容和要求。

5、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6、了解发生火灾时,影响逃生的心理和行为误区。

7、了解常见的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8、了解常见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9、了解日常生活防火的基本方法。

10、了解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常识。

11、掌握家庭常见火灾隐患的查找方法和整改要求。

12、了解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3、掌握家庭常见火灾的灭火方法。

14、掌握灭火器、缓降器、救生绳等家庭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掌握室内消火栓等建筑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

16、了解农村、社区典型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消防法律义务和禁止性规定。

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3、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消防行政、刑事责任。

(三)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农村、社区及家庭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4、家庭常见火灾扑救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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